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,因果相續,絲毫不爽。但我們不能簡單機械地看待因果。有人說,某人窮了,是因為前世太鋪張浪費或太小氣了;某人沒有妻兒,是因為前世妻妾成群或太花心;某人短命,是因為前世殺人或不放生的結果。這么說來,似有道理,但其實呢?太簡單、太機械。
因果,是非常復雜的一個過程,在內因和外緣的結合過程中,會不斷受到新的內因、新的外緣的作用,也就是說,一個因會成為另一件事的緣,而一個緣又會成為再一件事的因,世上萬物,相互作用、互為因果,不是一加一就等二那么簡單。
比如:一個西方人殺了一個東方人的父母,這個東方人,一個可能是,報仇雪恨,去想辦法殺那個西方人或西方人的父母,但這之外,還可以有另一個可能,那就是,他想到自己父母被殺的痛苦,從而聯想到別人,已之不欲,勿施,, 于人,冤冤相報何時了,于是,就以慈悲心化解仇恨,, 而不去報復那人及其父母。
從這可以看出,同樣一件事情,起碼就有兩個以上的結果,為什么?因為,有許多東西影響著他的決定,甚至,一念之不同,其結果就天壤之別。
曾經,有三位總統候選人,他們年輕時的表現分別如下:
第一位:篤信巫醫和算命、卜卦,有兩個情婦,嗜煙好酒。
第二位:天天睡到中午才肯起床,大學時曾經吸毒,曾經兩次被趕出辦公室,一晚沒酒都不行。
第三位:曾是國家的戰斗英雄,保持素食習慣,從不吸煙,只是偶爾來點啤酒,奉公守法。
如果是你,你會選誰作總統呢,我想很多人會選第三位,但是,我要告訴你,第三位是德國的阿道夫·希特勒。第一位是美國的富蘭克林。第二位是英國的丘吉爾。
所以,因產生果,是非常復雜的過程,千萬不能將之簡單化、機械化,這樣,很容易看錯人或判斷錯事,從而誤己誤人。